close
侵權官司奇美電大勝 免付SEL權利金
【經濟日報╱記者邱馨儀/台南報導】
   
2007.11.10 03:03 am
 

日本半導體能源研究室(SEL)去年控告奇美電侵權,遭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專利無效後上訴,日前高等裁判所宣判SEL再一次敗訴;同時SEL與奇美電在美國專利訴訟案,奇美電也獲勝,成為目前具規模的面板廠中,唯一不須支付權利金給SEL的廠商。兩個國際訴訟案,一在日本,一在美國,奇美電都大獲全勝,深具指標意義。

奇美電資深副總陳歆指出,日本SEL以要求客戶產品下架,逼迫台灣廠商接受授權,是常見的手法,日本高等裁判所的判決對此行為的駁斥,應讓國內廠商對國外司法增加信心。當公司遭到智財權訴訟時,可依法對抗,以捍衛公司與客戶權益。

陳歆說,美國相關專利訴訟案的法律近幾年已在改變,因有純授權公司索取權利金猖獗,影響產業的正常運作,各界開始重視專利權若被不當且過度的伸張,產業發展將可能受創。

台灣面板廠規模快速擴展,目前台灣面板產能占全球45%,已是最大生產國。早期投入面板產業較遲、在專利權上弱勢的局勢逐漸改變,不僅憑著本身的研發成本與各大面板廠交互授權,且在電視面板上的專利更具相對優勢,尤其奇美電在日本、美國兩地都大獲全勝,更顯示台灣面板廠的發展愈趨強大。

奇美電表示,SEL對奇美電的控告被判專利無效後,SEL 不服判決,上訴至日本智財高等裁判所,今年10月30日高等裁判所宣判SEL又一次敗訴,賠償金額並從1,000萬日圓,增加到1,995萬日圓。

SEL在2004年底,先後依據專利侵害控告日本西友百貨等公司專利侵害,並要求東京地方法院對其所銷售搭載奇美電的液晶電視面板的產品執行假處分。 SEL同時於各大媒體刊登奇美電侵權的事宜。於是,西友等被告廠商只好將所有搭載奇美電液晶面板產品下架,導致奇美電以及其客戶的商業名譽以及經濟上損失,此次判決還給奇美電一個公道。

SEL與奇美電近三年也在美國加州地方法院交戰,已於今年7月結束,在SEL主張專利侵害的四件專利中,SEL自行撤回一件,另外兩件開庭前被判無效而無侵害,剩下第四件被判開庭後由陪審團決定其有效性。因開庭前判決結果,SEL主動求奇美電進行談和,奇美電達成有利的和解協議。

【2007/11/10 經濟日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mPhili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