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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結果負全責


這幾年來,在管理的領域裡,有一個字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那就是「負全責」(accountability)。

在「管理是什麼」一書中,作者大聲宣告:「負全責」是未來十年管理界最熱門的字之一。

暢銷書「問題背後的問題」(QBQ)一書的核心概念,也是在喚起個人負全責(personal accountability)的心態。它要人人自問,要獲得成效,我還應該多做點什麼?
在這一期的EMBA雜誌裡,你會發現,accountability這個字在不同的篇章裡,不斷地浮現。因為隨著環境的變動,越來越多領域變得模糊、難以預測,企業已經無法靠傳統的組織劃分和由上而下的管理系統,來獲得成效。

不斷加上去的層層組織,和不斷衍生的部門與流程,不僅讓想做事的員工挫折不已,也讓企業的彈性和應變力大打折扣。

大型製造商開拓重工(Caterpillar)曾經面臨過這樣的困境。由於它採金字塔型的中央集權結構,所有決策都是由「總辦公室」負責。以致於,當它在非洲南部波扎那的業務代表希望打折促銷,都得回頭向位於美國伊利諾的「訂價總辦公室」請示。

開拓重工因此掀起一場組織變革,成功讓公司拾回競爭力。這個轉變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落實「負全責」的決策制度,讓各事業單位為結果負全責。新的組織DNA,讓開拓重工脫胎換骨。

十年來快速成長的友訊科技,總經理廖志誠在接受訪問時也說,讓友訊成功在歐洲拿下第一的重要原因,是落實讓各國專業經理人負全責的制度。

負全責和負責(responsibility),究竟有什麼不同呢?韜略顧問總經理張文隆強調,重要的差別在於,負全責是要對別人負責(例如對顧客),為成果負責。為了成果,所以要多做一點,而不是只做好「份內」的工作。

關於成果(results),一九六四年,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就推出了「成效管理」(Managing for Results)一書。他說「開發機會才能獲致成效,解決問題則不然。」所以管理者的職責就是:「讓企業專注在『機會』而非『問題』上……,以新能量和新方向取代企業惰性和原先的走向。」

杜拉克於十一月辭世,這位發明管理的大師,在超過半個世紀前,就提出許多管理的真義。曾經多次貼身訪問他的作家畢提(Jack Beatty)說得好:「杜拉克教導我們的是洞察力,一種看待事物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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