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電視 品牌價格戰開打
【經濟日報╱詹睿然】
   
2008.01.27 04:06 am
 

電視對於消費者而言,屬於家電產品中的一項,同時是顯示裝置的一種,因為屬於終端產品,放眼LCD TV銷售市場,不論知名度高低的電視品牌高達數十種,售價免不了會進入價格競爭的模式,在眾多電視品牌中,消費者如何決定選擇廠牌,價格可以是最容易也簡單的辨別方法,同樣的機型不同廠牌的價差相對大,這時,該電視品牌於消費者心中的定位,將是關鍵選擇條件之一。

根據Display Search的調查指出,全球共有約50家的LCD TV銷售業者,換言之,每家公司都算有自己的品牌,但全球僅有五家左右的面板廠,市場中林林種種的資料顯示,2008年LCD TV的需求將會持續升高,電視業者將會進入電視面板的搶奪戰爭,屆時,每個人的取貨能力,於終端市場中的銷售數量或通路選擇量較高的業者,是否比較有取貨的力量,未來發展誰也無法預料。

自從LCD TV出現後,家裡的空間頓時多了一些,也因為前後距離變長,市場中也提供消費者如何選擇適合家中大小尺寸電視的方法,讓消費者不會買到太小或太大有壓迫性的電視尺寸。消費者在選擇液晶電視時,可以選購比CRT時代還要再大一點的尺寸,加上市場價格一直不斷的降價,於控制的預算之內絕對可以買到滿意的機種。

除了參考價格是一個指標外,現階段品牌的光環尚可支撐其在銷售端的高售價,但面對同業低價攻勢,知名品牌業者也維持得相當辛苦。假設,價格與品牌是消費者目前考量的重點,那麼廠商是否就努力往這兩個方向琢磨即可,但實則不然,除了這兩個因素外,消費者難道沒有其他選購的理由嗎?電視屬於耐久材,也就是說相對於手機、數位相機來說,仍是大型、厚重的家電產品,短時間可以常換手機、數位相機,但絕對沒有人三天兩頭在換電視,況且,一台電視購入後,沒有新增需求或損壞,短時間要再購入的機率相當低。

根據工研院IEK研究發現,除了價格、品牌兩個選購條件外,「使用經驗」成為大家另一項參考指標,市場中太多品牌的產生,消費者選擇性增加但相對決定購買時間也會拉長,詢問親朋好友、熟識家電行等使用者、銷售者的經驗,成為第三個選購的指標。換言之,產品本身的品質條件是基本要素,消費者採購後的使用經驗或許是第三項關鍵的條件。

美國進入「黑色星期五」後,液晶電視的降價促銷活動隨即激烈展開,且根據調查顯示,近期消費者最想購買的消費性產品中,電視名列第六,促使各廠商、通路火熱的開打價格戰。對於消費者的肉眼視覺來說,除非同時購買兩台高單價與低價的電視觀看,不然很難比較出兩者的差異,更何況沒有人會同時採購兩台電視並列觀賞,因此,價格成為挑起消費者購買慾望的最初手段。

所以,在價格競賽中,知名品牌業者縱使再強調產品的優異性有多高,消費者如果無法一眼比較出,在經濟緊縮的環境下,看緊荷包是很重要的。除非業者可以設立與同業的差異性,如特殊設計、外型等,不然很難在價格競爭下維持市佔率的不流失。

(作者是工研院IEK/ITIS計畫產業分析師)

【2008/01/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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