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2007 電子時報
LPL與華映訴訟終告落幕 雙方簽訂和解協議
LPL:與友達和奇美的官司 仍在進行中
  
陳怡均/綜合外電
 
南韓TFT LCD面板製造大廠樂金飛利浦(LG.Philips LCD;LPL)28日宣布已與台廠華映簽訂訴訟和解協議,華映將支付和解金,這場纏訟逾5年的官司終告落幕。同時LPL表示,與台廠友達和奇美之間的官司,目前仍在美國德拉瓦州(Delaware)法院等待審理。

LPL最初於2002年8月向加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華映侵犯其側邊鎖固(Side-mount)技術專利,LPL又在2004年於德拉瓦州法院再控華映,同年6月華映則提出反控,美國洛杉磯法院陪審團曾在2006年裁定,台面板廠華映及其母公司大同侵犯LPL的LCD製造相關專利,須賠償5,350萬美元。

LPL與華映終於在2007年9月達成共識,暫先簽訂和解備忘錄,此次則為正式協議。LPL表示,此和解協議將撤銷雙方的LCD技術專利訴訟,同意相互使用雙方LCD相關技術,不過該公司未公布和解金額。

LPL與台廠的訴訟案不只這樁,該公司另於2006年12月一口氣控告友達、奇美、大同、ViewSonic等廠商侵權,隨後友達予以反擊,在2007年3月向美國威斯康辛州地方法院,遞狀控告LPL涉嫌侵犯3項專利,同年5月奇美亦向德州Marshall法院控告LPL侵犯4項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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